保密常识二十问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7     浏览量:
 1、秘密载体应在哪些地方复制?

 

答: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印刷单位印制。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部门审批批准的单位制作。

 

    2、传递秘密载体应注意些什么?

 

  答:传递秘密载体一律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传递和领取秘密,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保密安全措施,严禁乘坐公共汽车。

 

  3、秘密载体的使用应注意些什么?

 

  答: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

 

  传阅秘密载体时,由本机关、单位保密员直接送有关领导依次传阅,阅后即交保密员保管,不得横向传批。

 

  4、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哪些规定办理?

 

  答:1、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2、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

 

  3、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4、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5、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保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5、秘密载体多长时间清退一次?

 

  答: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涉密机关、单位应当每季度清退一次,翌年第一季度要将当年的密件全部清退完毕。规定时限清退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内清退。

 

  6、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须采取什么保密措施?

 

答: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7、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什么?

 

  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文字处理机、声象设备等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这里所说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联网的计算机和未联网的计算机(即计算机网络和单机)及其附属设备。

 

  8、国家保密局对党政机关等单位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时提出哪些要求?

 

  1、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

 

  2、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3、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会议信息保密机)。

 

  4、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5、涉密单位的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9、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加强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相关人员保密工作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在保密工作责任制中,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尤为重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重视、关心和支持保密工作;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由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政绩考核内容。

 

  10、使用传真机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使用传真机传递信息,坚持“明来明复、密来密复”的原则。严禁用普通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11、计算机网络分为哪几种?

 

  从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应用的实际情况和保密管理、研究问题的方便,计算机网络分为两类:一是公共信息网络和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连和不载有国家秘密的内部网络(统称公共信息网络);二是涉密网络。

 

  12、什么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采集、存储、加工、处理、传输、使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13、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指的是什么?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实现信息的交流,同外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

 

  14、公共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原则是什么?

 

  公共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控制源头”就是从源头抓起,千方百计防止涉密信息进入这类网络。“加强检查”是对已经上网的信息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检查,这是落实“控制源头”的重要手段。“明确责任”,“落实制度”是落实“控制源头”的基本保证。

 

  15、涉密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涉密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同步建设,严格审批,注重防范,规范管理”原则。“同步建设”就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防范和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严格审批”就是涉密系统建成后要经过保密部门审批才能投入使用。“注重防范”就是涉密系统从建设到投入使用都必须突出防范,要从资金和技术上去保证。“规范管理”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措施

 

  16、上网信息保密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外,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17、对进行国际联网的单位或个人有什么保密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或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合法交流的秘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网络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进行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联网进行搜集、整理、窃取国家秘密的活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发布或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当发现国际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中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时,应当立即向当地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再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继续转贴、扩散、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18、政府上网信息保密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1、政府上网信息要建立保密审查制度。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2、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在与公共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3、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要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要强化监督与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在公共信息网上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

 

  19、在网上发现国家秘密泄露的情况时该怎么办?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当发现国家秘密泄露的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当地保密工作部门报告。各级保密工作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0、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在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或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窃取国家秘密或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如造成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信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将依照有关保密法规对泄露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

 

  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规定,不实行保密责任登记,对所提供保密的内容不负担保密责任和义务,或在电子公告系统、谈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和传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或在网上发现国家秘密泄露而不及时报告的造成不良后果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保密管理部门将依法提请有关机关责令其停业整顿;对造成泄密的直接责任者,将依法提请有关机关、单位予以行政处分或者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党政机关、国家重要企事业单位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国际联网时,不经过保密审查,不采取统一传输出入口,而造成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保密管理部门将责成有关单位对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条:木马与病毒的常识 下一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十大亮点

关闭

安康学院党政办公室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17014456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