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知识——-保密工作中“九严禁”和“九不准”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7     浏览量:

保密知识-----保密工作中“九严禁九不准

    “九个严禁”即:严禁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严禁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严禁涉密计算机违规上互联网;严禁私自拆卸涉密计算机监管软件;严禁在上互联网计算机处理、存储涉密信息;严禁在电子公文交换平台传输涉密信息;严禁将存储涉密信息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拿到上网计算机上误插误用;严禁涉密计算机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它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严禁在普通传真机传真涉密信息。

 “九个不准” 即:不准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擅自携带涉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不准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不准携带手机进入涉密会场;不准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或上网计算机相连接;不准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或其他涉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和个体废品收购人员;不准将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擅自转借(让)他人、挪作他用;不准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计算机、数字复印机等涉密电子设备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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