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单位:
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家庭的幸福安宁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校园暴力、网络安全威胁等安全风险频发,给学校安全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事件不仅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更对师生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发〔2024〕23号),以及学校党委2024年11月22日党委会精神,拟由稳定办牵头相关部门对照本部门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基于情景构建编制可行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具体督办要求如下:
1.保卫部基于学校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2.宣传部基于意识形态、舆情等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3.统战部基于民族、宗教问题等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4.学工部基于特殊学生及学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5.教务处基于教学实验室、教学实习实训场所及实习管理工作等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6.科研处基于科研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7.后勤处基于供水、供电、公共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工作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8.基建处基于工地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9.协调办(江北管委会办公室)基于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编制工作预案。
请相关二级单位对照上述要求,于12月5日前完成编制应急处置预案,请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提交党委会审定发布执行。
安康学院督查督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