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网站建设专项工作督查督办事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1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审核评估迎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康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二级网站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窗口功能作用。请相关部门对照《关于印发<安康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的通知》(见附件),对二级网站认真梳理、全面自查,坚持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和审读制度,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网站建设、维护、页面更新与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

1.严格落实网站建设要求中的“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固定用语表述,每条新闻右下角应注明撰稿、审核、发布人员姓名;

2.发布日期的规范化,年月日应写清楚;

3.及时维护更新网站现有栏目,并在更新信息下注明发布日期,对长期无人管理的“僵尸栏目”予以关停消除;

4.检查各二级单位网站名称与实际名称是否相符(挂靠多个单位的一同呈现);

二、宣传部负责内容建设的规范和要求,信管中心做好网站建设技术支持保障,评估中心根据评估要求提出工作指导。请各二级单位于1018日前整改到位。宣传部牵头,信管中心、评估中心通过网上巡查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附件:关于印发《安康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安康学院督查督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011

 

下一条:关于江北校区3号公寓楼“11·30”专项工作督查督办事项

关闭

安康学院党政办公室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 17014456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