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审核评估迎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康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二级网站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窗口功能作用。请相关部门对照《关于印发<安康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的通知》(见附件),对二级网站认真梳理、全面自查,坚持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和审读制度,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网站建设、维护、页面更新与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
1.严格落实网站建设要求中的“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固定用语表述,每条新闻右下角应注明撰稿、审核、发布人员姓名;
2.发布日期的规范化,年月日应写清楚;
3.及时维护更新网站现有栏目,并在更新信息下注明发布日期,对长期无人管理的“僵尸栏目”予以关停消除;
4.检查各二级单位网站名称与实际名称是否相符(挂靠多个单位的一同呈现);
二、宣传部负责内容建设的规范和要求,信管中心做好网站建设技术支持保障,评估中心根据评估要求提出工作指导。请各二级单位于10月18日前整改到位。宣传部牵头,信管中心、评估中心通过网上巡查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附件:关于印发《安康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安康学院督查督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