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近期的稳定安全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安排学院24小时值班。现就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值班工作,作出如下安排,请认真执行。
1. 稳定安全24小时值班安排到各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在值班的前一天,请将本部门安排的值班员以及联系方式报送院办行政科;
3. 值班地点设在院办行政科,夜间休息在行政楼接待室;
4. 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中午12:00—14:10;下午18:00—次日8:00
周六至周日:24小时
5. 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确保信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涉及安全稳定等意外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如实详细地向带班领导及联络人汇报。
安康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