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文明处室自查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办公室4月19日下发的《关于在全院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已进入自查整改阶段 (2010年11月1日~12月30日)。已经申报过“安康学院文明处室”的部门,请按照文明处室评选要求,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纠正活动,要求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档案资料,进行创建工作总结。
具体评比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安康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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