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党政会议要求,现将2014年10月份督查督办相关事项公布如下,请各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按期办理,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学校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反馈沟通。
一、督办事项及办结时限
1.督促“陕南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康分中心”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及目标任务。(2014年9月19日校长办公会确定事项)
牵头责任部门:科研处
办结时限:10月31日前
2.启动制定学校教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工作。(2014年6月9日校长办公会确定事项)
责任部门:人事处
办结时限:10月31日前
3.针对恒口农场闲置土地,制定使用规划与详细的利用方案。(2014年9月29日校长办公会确定事项)
牵头责任部门:农生院
协作部门:科研处、教务处
办结时限:10月31日前
二、办理情况反馈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办结时限前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校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安康学院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