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9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要求,现将2013年9月份督查督办相关事项公布如下,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按期办理,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学校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办)反馈沟通。
一、督办事项及办结时限
1.责任部门:宣传部
(1)会同校办、计财处、国资处、后勤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校园环境文化形象识别系统具体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于9月20日前提交主管校领导审定。
(2)会同信息中心对校园广播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查找问题,考察能否纳入校园网络系统,于9月25日前拿出具体的执行方案。
(3)在省内有制作高水平校园宣传片能力的高校中进行调研,于9月25日前拿出具体的执行方案提交学校研究。
2.责任部门:科技处
会同人事处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于9月30日前提交学校研究实施。
3.责任部门:学工部
会同人事处、评建办制定青年教师、政工干部兼职班主任制度,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待遇及考核办法,于9月30日前提交学校研究讨论。
二、办理情况反馈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办结时限前将办理情况以简要的书面形式反馈至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安康学院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3日